新平县委、县人民政府: 现将桂山街道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严格按照街道“三定方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街道和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不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不存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执法现象。编制完善了街道权责事项清单和备案管理、公共服务等事项清单,规范审查标准,加大实施监督力度,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一致。 2.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各类行政行为 (1)行政处罚方面:一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二是适用法律正确,做到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引用条、款、项、目完整准确,行政处罚种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三是事实认定清楚,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四是处罚程序合法,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由两名以上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和申请听证期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行政处罚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证。五是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或依据告知当事人。六是按规定制作或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七是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 (2)行政许可方面:一是不存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不按时受理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况。二是不存在超越和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情况。三是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凡核准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不存在仍在审批和收费的情形。五是不存在其他违反行政许可规定,贻误行政许可工作、损害许可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3)行政强制方面:一是行政强制的实施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二是不存在因行政强制不当被群众投诉、举报的情况。三是不存在因行政强制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 (4)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县级安排部署,每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关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2021年至2022年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工作。 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按程序,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有效运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每年坚持聘请新宇律师事务所2名执业律师对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治审核。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南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全省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及颁发行政执法证件专项活动的通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目标,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切实提高街道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综合执法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一是对照学习活动的范围、标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学习。二是通过工作QQ群,把必学内容上传群中,方便各参学人员学习。三是组织6名同志参加网上考试,做好督促学习工作,6名同志通过考试,顺利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3.坚持抓实“三项制度”落实工作。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落实已有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进度,强化保障措施。组织召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对行政执法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加大“三项制度”的宣传力度,持续营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完善街道有关制度、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服务指南等工作。 4.制定《桂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方案》,厘清了街道执法职责,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健全街道与上一级有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努力维护国家法律权威。 5.认真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桂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制定了《桂山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桂山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桂山街道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举措分工方案(2021~2025年)》,努力落实本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抽调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新平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有关工作。 6.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组织相关职能中心站所认真学习《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通(2021)17号),精准把握和落实对《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共104项)中第2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及第37项对就业困难从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明确街道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和联络员,按要求填报《新平县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附件2),采取事前核查或个人承诺的方式解决,不再要求相关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三)落实《新平县关于推进街道职能调整和体制改革的意见》 1.根据《新平县关于推进街道职能调整和体制改革的意见》(新办通〔2019〕101号),街道主要有以下8项职能: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动员社会参与、领导基层自治、维护社会稳定、监督专业管理等8个方面;街道党政机构综合设置5个,分别为: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建办、区域发展办与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街道人大、纪委、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街道设置党群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治中心、财政所等7个事业单位。确保各项工作按《意见》规定有序开展。 2.抓好法治建设工作。制定《法治桂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法治桂山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1~2025年)》《桂山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桂山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2021~2025年)》《桂山街道2022年贯彻落实依法治县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努力推动法治桂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着力推进以五桂社区、亚尼社区为代表的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落实《新平县深化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新平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层级管理办法》《新平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以案定补实施办法》《新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新平县人民法院及新平县司法局关于建立法官联络工作机制助力基层调解组织提升工作效能的通知》,抓好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行政执法考试有关工作。 (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1.加快数字政务建设,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便民服务中心“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拓展服务领域,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深化“科技创新+政府革命”,配合建设和积极运用新平县技术市场网络系统平台。积极协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化法律服务助推乡村振兴行动,推动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向社区、小组延伸。以“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运用和推广为基础,积极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加大5个社区“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推广应用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2.结合法治乡村建设工作要求,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协调督导,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推进特殊人群管理规范化建设,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并对工作质量、服务效能进行考核评价,满足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基本需求,真正做到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惠及百姓。 (五)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制定《桂山街道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2022年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滇中崛起增长极、乡村振兴示范区、共同富裕示范区发展思路,发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玉溪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街道“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抓紧抓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校学习重要内容,突出加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培训,提升普法工作者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普法工作的能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社区等8场次宣讲活动,街道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学习活动,街道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各中心站所负责人参加,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3.推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的法治实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提升领导干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识。 4.在普法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法律六进+N”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公民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是组织志愿者开展以“法治在我心,文明伴我行”为主题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志愿者领学《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普法手册,用生动活泼的事例,对《民法典》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二是志愿者到桂山文化广场,向群众发放普法知识手册,讲解法律知识,现场对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做文明守法市民。 5.全力推动街道“八五”普法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指导制定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科学编制桂山普法年度工作要点,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 6.围绕中心工作,抓实主题普法宣传。一是突出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史和红色文化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参与民法典线上答题活动,结合民法典实施后产生的热点问题开展民法典宣传,通过民法典普法短视频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以民法典为主体的相关民生保障法律法规,深度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共计组织民法典讲座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三是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突出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普法宣传,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建设,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配合民宗部门在2022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活动场所“五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等活动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公民道德、政策法规教育,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发放有关宣传材料1000余份。四是开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系列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法治宣传,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国家安全类、公共安全类、民生保障类、市场经济类的法律法规,重点突出对文明城市创建、教育医疗、优化营商环境、食药安全、统计监督、诚信建设、道路交通、消防应急、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劳动仲裁、缉枪治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五是开展机关学法用法考法活动。街道充分利用例会学习时间,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法活动,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六是扎实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在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在校生等重点学法对象的工作基础上,针对农村的现状、特点和普法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和新要求,扎实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法律十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桂山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社区,利用党员会、居民代表会、小组居民群众会等会议,宣传交通安全、土地、林业、信访、殡葬改革、反邪教、禁毒等法律法规,组织工作人员利用主题宣传日开展街头法律咨询服务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方面的问题,结合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和涉农方面的热点、焦点问题,结合实际做好宣传。七是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法治教育与德育教育并重列入教学课程。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八是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和法治培训,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九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人员法治宣传。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街道领导班子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坚持每年学法不少于两次,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加大培训力度,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腐倡廉法治教育、基本法律知识等纳入年度常规培训内容。十是完善制度,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印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街道办事处聘请新宇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桂山司法所所长担任县司法局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坚持实行普法工作台账制度,继续加强对已命名“民主法治社区”的工作指导,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了民主法治社区工作进程。 7.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立由办事处负总责、司法所牵头、街道各单位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新平县人民政府桂山行政复议代办点(设在桂山司法所)的作用,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疫情防控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推动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大调解格局,强化风险评估、预警预防,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分析研判机制。各级调解组织共计调处各类纠纷53件,成功53件。 (六)抓好在册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帮扶管理工作。今年共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53人,社区矫正对象43人,目前在册刑释人员149人、社区矫正对象40人,坚持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刑满获释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帮扶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矫正管理措施,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健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充分发挥工作档案的信息研判支持作用,牢牢掌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信息先导权。杜绝脱管、漏管现象,通过走访社区矫正对象,详细了解他们近期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向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重申有关规定要求,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铸牢法律意识防线,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对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坚持“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实地走访和电话沟通联系的方式,重点了解他们生活、工作、家庭情况,并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鼓励刑满获释安置帮教对象以积极向上的态度乐观工作、生活,共协调解决3名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解决就业难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训诫2人次。在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均没有出现重新犯罪情形。 (七)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不高。二是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习惯没有真正形成。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合力不强。四是没有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桂山司法所工作力量极度薄弱。 二、2023年重点工作意见建议 (一)围绕中央、省、市、县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中心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真抓实干,抓好法治桂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各项工作。 (二)建议上级高效整合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力量、律师、公证、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综治中心、人民调解、治保等资源,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执法协调和监督、纠纷处置等优势职能作用,共同推动中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