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桂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第三批)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7-14 18:07   点击率:0打印】【关闭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当事人(法人)姓名违法事实违法当事人(法人)身份证号码(机构代码)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方式处罚机关名称适用程序办理日期
1新桂罚决〔2025〕03号陈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陈某某陈某某于2025年4月27日,在新平县桂山街道太平社区马命小组大豆地林地内,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挖便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532428xxxxxxxx04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版)和《新平县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补种树木标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     2.并处罚款。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桂山街道办事处普通程序2025.07.14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桂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第二批)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