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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投资促进局集中开展《云南省消防条例》学习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2-23 14:02   点击率:222打印】【关闭

 

新平县投资促进局

集中开展《云南省消防条例》学习

 

20201125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由省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四十三号)公布,根据《决定》修正的《云南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1125日起正式施行认真做好《云南省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222 日,新平县投资促进局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云南省消防条例》。

会上,首先对《条例》中涉及的执法主体、执法范围修正内容及新增条款进行了宣读,随后通过新旧条款对比,着重讲解了消防责任、火灾预防、法律责任等章节内容,并要求全体人员对《条例》进行全文学习和理解。 

会议强调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宣贯《条例》的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二是要开展学习宣贯活动,形成消防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要以此次《条例》宣贯为契机,提高干部群众思想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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