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新平县投资促进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引进外资项目资金的工作要求,立足新平县地域特色、资源禀赋,着力发挥服务作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服务意识,用心助企纾困解难 深入外商企业开展调研,常态化走访服务县域内外来投资企业,及时掌握了解企业及项目发展现状、服务需求、后续发展等情况。积极宣传云南省外来投资企业签约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系统,邀请外资企业注册认证,跟踪服务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协调解决签约项目在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认真听取和收集企业各方面诉求,妥善做好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回应企业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2024年,共走访服务县域内外资企业6次,与树几度假酒店(云南)有限公司、力高(云南)箱包有限公司、雨湾(新平)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沟通交流,力促“存量”变“增量”,争取现存外资企业增资扩股,扩大投资产业规模。 (二)优化服务水平,用情推介招商项目 精心策划、包装一批优质待招商项目,契合国外投资者投资需求,激发国外客商的投资兴趣。充分利用“南博会”、“进博会”、中国产业转移发展活动等对外开放平台,做好精准招商推介工作,提高招商项目签约率和落地率。截至目前,累计与外资企业洽谈7次,分别是:与广东保绿泰华生物资源有限公司洽谈生物质与固废能源技术项目,与香港华润集团洽谈正大制管云南生产基地光伏发电项目,与非洲博茨瓦纳中国友好协会洽谈工业大麻种植、加工项目,与斯里兰卡中国商会洽谈辣椒、蔬菜等农作物种植及加工制造项目等。外来客商均表示出投资合作意愿,重点聚焦新能源产业、高原特色产业、轻工制造业等特色产业。 (三)深化服务质效,用力吸引外商投资 县投资促进局深入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等相关政策,做好稳外资、促外资工作。2024年12月,斯里兰卡中国商会先后两次赴新平县深入考察,实地考察新平轻工产业园及农业种植基地后。县投资促进局陪同察看了扬武镇、戛洒镇、平甸乡以及桂山街道闲置基本农田和附近水源。斯里兰卡中国商会会长赫尔比·席瓦尔先生有强烈的合作意向,拟在新平县投资种植辣椒、洋葱等农作物,主要用于研发试验,并且对外出口。2025年1月21日,新平县再次邀请斯里兰卡中国商会会长赫尔比·席瓦尔先生赴我县深入交流洽谈,施文县长与其就项目投资合作具体事宜作进一步沟通协商。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渠道不广,能收集到的外资企业信息不多,引进外资资金进度缓慢 具体表现:2024年,新平县引入外资资金为0,未能完成市级下达年度利用外资150万美元的目标任务。 (二)国外投资客商增资扩股意愿不强 具体表现:多次与现存外资企业负责人对接联系,鼓励外资企业在现有规模上增资扩股,实现更大盈利,但最终未能达成合作共识。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对外招商精准性 加大力度向外寻找潜在外资企业,紧扣“精准招商”这一主责主业,立足新平县地域特色、资源禀赋,围绕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目标任务,重点依托高原特色农业、文旅康养产业和轻工制造业等优势产业,以玉溪仙福钢铁集团、云南正大制管有限公司、安阳神龙腾达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为牵引,积极对接、招引与之配套或延伸下游的外资企业及外资项目。利用南博会、进博会、产业转移发展大会等招商活动平台,抓住中老铁路沿线发展契机,大力对外宣传、推介新平县投资发展优势,主动承接粤港澳、长三角经济、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产业转移。 (二)加强策划项目针对性 着眼新平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现实需求,注重包装策划如新能源电池、电子信息产品、衣服鞋帽等优质现代产业项目,支持食品加工、纸浆生产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竭力扩大规模集聚效应,释放新平轻工产业园发展潜力。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开发储备工作,进一步筛选出要素保障全、市场前景好、产业优势突出、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进行深度开发包装,不断充实、提高招商引资储备项目质量。利用社会中介策划包装机构,围绕资源优势和发展定位,通过深入的市场调研,除文字描述,增加图片、视频设计,包装各类有针对性的招商项目,切实提高项目吸引力和可行性。 (三)提高服务企业有效性 持续开展招商服务进万企活动,做好现存外资企业走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投资促进部门“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倾听企业利益诉求,协调解决在项目实施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多方宣传我县招商引资政策及营商环境优势,通过以商招商、代理招商等新型招商模式,激发外资企业投资兴趣,增强发展信心,积极参与投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注重解决外资企业子女入学、就医、居留、劳动用工和人才等方面困难,打造县域优质营商环境,形成招商引资“强磁场”,促使企业增资扩股,扩大产业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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