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市级100户重点培育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研和工业园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调查掌握市级100户重点培育工业企业基本情况,为做好重点企业培育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现就填报100户重点工业企业基本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企业范围 市政府办《关于确定市级100户重点培育工业企业的通知》(玉政办函〔2018〕21号)所列100户重点培育工业企业(附件1)。 二、注意事项 (一)各企业分别填报《玉溪市市级100户重点培育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 (二)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地址均以企业登记注册相关信息填写,企业名称要用规范全称。 (三)填报的联系电话要便于及时沟通联系。 (四)文字表述要简洁精练,反映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要客观真实。 (五)需请市级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主要反映企业自身和县级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为便于工作联系,市政府办(玉政办函〔2018〕21号)所列高新区20户重点企业中,属研和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填报工作,由研和工业园区经发局负责落实,并负责审核上报。 (二)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研和工业园区经发局要对企业填报情况逐户进行审核,对填报不全或不认真的,要及时督促企业补正。 (三)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研和工业园区经发局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审核后的《玉溪市市级100户重点培育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电子版,分户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经济运行科邮箱(yxjmwyxc@163.com),由经济运行科负责编印成册。
附件:1、玉溪市政府办《关于确定市级100户重点培育工业企业的通知》(玉政办函〔2018〕21号) 2、玉溪市市级100户重点培育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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