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对乡镇(街道)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为加强票据管理,根据审计、巡查发现违规使用票据移送件及《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的印制、使用、保管、核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之规定,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组成检查组于2022年1月上、中旬对全县各乡镇(街道)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深入到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重点对近几年《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收款专用收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检查组每到一个乡镇,均对乡镇(街道)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系统操作进行了现场指导,提高业务人员运用水平。 针对乡镇医疗系统电子票据推进滞后的实际,检查组还实地查看乡镇卫生院电子票据上线运行情况,详细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要求没有上线运行的乡镇卫生院要尽快上线,在运行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软件开发公司,使全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能稳步推进。 通过此次财政票据检查,既加强了票据管理,又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就票据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规范财政票据的适用范围。严格按照新财发〔2018〕48号《新平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的通知》要求,所开具的财务凭证要合规合法,做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各联次内容一致。二是要加强财政票据的使用日常管理。财政票据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验旧领新的领购制度,实行专人、专账、专库管理,不能擅自印制或买卖、转让、转借票据,领用后要设置财政票据管理台账,管好用好并切实发挥财政票据的作用,实现以票管收,以票管财。三是要全面做好财政票据自查工作。用票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票据的领购、使用、结存、收入收缴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于1月底前向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报送书面自查报告。四是要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推广运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既达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的,又能实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开据、流转、查验、报销、入账记录等全流程电子化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要尽快熟悉操作系统,按省财政厅要求,从1月11日起,我县医疗系统已全面停用纸质机打票据,电子票据均全部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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