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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各股室、中心: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云财农〔2022〕31号)和省市会议部署要求,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决定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洪羽 副局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王兆昕 副局长 龚文仙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白正清 局党总支书记 段艳琼 副局长 李学华 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成 员:丁 宇 办公室主任 郭海翔 预算股股长 侯爱华 国库股股长 杨 宏 农业农村股股长 周加学 社会保障股股长 郭 洪 经济建设与产业发展股股长 何永琴 行政政法股股长 刘 庆 教育科技文化股股长 张绍兴 金融股负责人 普 伟 综合与研究股股长 王建辉 监督评价股股长 严学琼 会计股股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杨 宏 农业农村股股长 副主任:周加学 社会保障股股长 郭 洪 经济建设与产业发展股股长 成 员:郭海翔 预算股股长 侯爱华 国库股股长 何永琴 行政政法股股长 刘 庆 教育科技文化股股长 张绍兴 金融股负责人 普 伟 综合与研究股股长 王建辉 监督评价股股长 严学琼 会计股股长 李付华 办公室副主任 吴焕云 农业农村股工作人员 戴 娟 社会保障股工作人员 龙春仙 经济建设与产业发展股工作人员 袁红春 国库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股,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从相关股室抽调人员,视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办公。专班设综合组、监督组和技术组。综合组由农业农村股杨宏牵头负责,社会保障股周加学、经济建设与产业发展股郭洪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提出工作开展意见和建议,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市级联席会议;牵头组织清查摸底、重点检查,督促相关制度建设等。监督组由监督评价股王建辉股长牵头负责,会计股严学琼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内部监督等;技术组由国库股长侯爱华牵头负责,办公室李付华、国库股袁红春参与,主要职责是依托现有一体化平台等搭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平台等。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调整,由相应人员做好工作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适时对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指导和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 2.审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政策举措,研究分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有关情况,推进治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3.指导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等公开;指导建立、启用、运行、维护和管理“一卡通”平台系统,选择符合条件的代发金融机构范围等。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相关股室,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总报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反映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2.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局内股室对县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 3.加强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收集汇总,及时报送治理情况。 4.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沟通工作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研究提出工作举措建议。 成员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县级对应部门的沟通对接,主动研究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事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推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合力。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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