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平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以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建设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主线,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推动财政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一是坚持依法理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建立健全以局党组会对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集体研究的决策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和行政执法流程。 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法律风险。聘请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政府采购投诉、签订合同协议、行政复议等方面吸纳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依法履行职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积极做好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承接工作,确保事项“应认尽认”。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职权62项,其中行政许可 1项,行政处罚44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 四是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财政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完善行政权力公开制度,及时公开财政系统政务信息,督促预算单位进行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确保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使用公开及时、完整、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