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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积极开展缓缴涉及 企业、个体工商户部份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0-31 10:10   点击率:441打印】【关闭

为切实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第29号《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要求,新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近日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到税务、水利等部门,对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

新平这次缓缴涉及的收费主管部门有八家,在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除农药实验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4项不涉及以外,其余10项均按公告要求,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从检查情况看,各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预计2022年四季度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382.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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