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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3-27 15:03   点击率:703打印】【关闭

新平县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结合新平县财政局工作实际,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责任落实落细

根据中共新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新治县委发〔2022〕7要求,新平县财政局调度重视,对照单位任务清单,结合局各股室工作职责,及时把任务清单分解细化到股室到人,形成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扎实有效推动任务落实。

二、 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全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单位法制建设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律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强化职工的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顺应执法工作新形势,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实施财政体制改革、新平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截至202210月,共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0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法治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首要位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细化具体任务和措施,推动落实落细落地。按照《新平县财政局八五普法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话,及时召开了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在干部职工会和全体党员会上对法治建设逢会必讲,亲力亲为抓好县委依法治县办及上级安排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APP学习云岭先锋和学习强国,利用周一集中学习时机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组织开展了今年我国第七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组织职工积极参与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云南省财政厅财政法律知识在线竞答活动专项答题活动,使广大财政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财政法规意识。另外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把思想统一到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的重要性上,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代理记账机构行业健康发展,规范代理记账活动,切实做好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精心组织部署,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和方案,严格按抽查程序实施联合检查,今年随机抽取1家代理记账公司是新平国文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五是推动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开展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今年共参与志愿服务活动18人次,2022112日至16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委党校召开,为确保大会安全有序进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我单位积极响应新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平县卫生健康局的号召,组织干部职工4人,到会场参加疫情防控扫码测温志愿服务活动;为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序安全,尽量减少接种人员排队等候时间,我单位积极参加新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工作安排,分别在122日、221日,共组织6名干部职工到县体育馆接种点,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现场为接种人员扫码预约、测量体温,维护接种秩序616日各党委和各支部书记到主要路段维持交通秩序2人参与;89日锦秀社区团山路片区志愿活动1人;112日至4日参与党群服务中心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11月份值班派单志愿服务共5

六是积极开展财会监督工作。新平县财政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工作,落实财经法规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政府资金资产安全性、效益性、财务管理规范性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性。2022年开展完成2021年度财政收支真实性专项检查自查工作;2022年开展完成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今年检查对象是县发展改革局。

(二)落实法治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经费保障

1.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新平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积极筹措资金,将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应缴尽缴,所需执法成本尽力给予保障。一般行政执法经费在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中统筹使用,由县级财力政给予保障;政法部门执法办案及业务装备经费单独给予安排,上级按年人均定额标准给予保障,部门申请的特殊执法办案专项经费,县级财政单独给予安排。经费的有力保障,确保了行政执法及执法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年初分档定额补助年人均公用经费情况:一档四大办5500元,二档行政机关4500元,三档事业单位3500元;公安部门9000元,纪委监委7700元,司法部门7100元。其中司法部门在省级标准4900元基础上增加了2200元。政法部门年人均办案(业务)经费标准:公安部门14100元,司法部门8800元。政法部门年人均业务装备经费标准:公安部门13600元,司法部门8600元。

2022年,年初安排一般公用经费5531.46万元,单独安排政法部门执法办案专项经费3514万元。

20223季度,公安部门累计立案刑事案件284件,比上年同期增加23件;累计破案122件,比上年同期增加12件。司法部门累计办理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数47件,比上年同期减少32件;办理法律援助民事案件数4件,比上年同期减少26件;办理认罪义罚法律帮助101件,比上年同期增加34件。

  2.足额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新平县积极筹措资金,足额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实施“以案定补”工作,即“一案一补”补贴机制,是对人民调解员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劳力补贴。调处民事矛盾纠纷每件补助标准分别为:简易纠纷100元、普通纠纷300元、疑难纠纷1000元、重大纠纷2000元,市、县两级财政按1:1给予保障。其他纠纷均由县级财政给予保障,具体是:医疗纠纷每件补助5000元;一般信访纠纷每件补助2800元,复杂信访纠纷每件补助6000元,重大疑难信访纠纷每件补助9000元;一般民商事案件补助250元,复杂民商事案件补助800元,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补助1200元。

2022年安排人民调解工作经费92万元,全县共调处乡村两级民事矛盾纠纷2161件,其中简易纠纷745件、普通纠纷1328件、疑难纠纷83件、重大纠纷5件。

3.积极将平安建设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新平县财政积极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设法拓宽渠道筹措资金,为平安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2022年,新平县安排平安建设经费5786万元,分资金来源情况,上级补助1156万元,县级财力安排4630万元;分明细情况主要是政法部门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3514万元,依法治县、法治政府、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专项经费584万元,消防救援等应急管理经费919万元,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经费221万元,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经费265万元,网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经费202万元,政法委综治维稳经费44万元,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经费21万元,信访专项经费16万元。

4.新平县财政局积极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印发了《新平县突发财政保障应急预案》(新财发〔2021〕33号),为应急防控能力建设提供保障机制防,从财政收入政策、支出政策、资金拨付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强化资金保障能力,在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方面足额安排预算,2022年新平县安排疫情防控经费1086万元,安排应急管理类资金515万元,为我县应急管理能力提升提供资金保障。

三、 下步工作计划

新平县财政局将绐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新平“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中共新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新治县委发〔20227号)任务清单,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实施财政体制改革、新平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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