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罚缴分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玉财非税〔202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秩序,确保罚没收入罚缴分离执行到位,新平县财政局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及时下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罚缴分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新财通〔2024〕5号),全覆盖开展2023年度罚缴分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13个执法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涉及8 个科目,分别为:公安罚没收入、公安交警罚没、公安罚没、市场监管罚没收入、水利罚没收入、卫生罚没收入、住房和城乡建设罚没收入、其他一般罚没收入。 从检查情况看,我县2023年罚没收入共计8,077,948.71元,已全部直缴国库,使用票据为《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开票方式为直缴换开,罚款政策均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处罚,无乱罚款行为。各执收单位都严格实行“单位开票、直缴国库、财政统管”的罚缴分离征管体制,规范使用非税收入票据收缴罚没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直接上缴财政,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未发现过渡性收入账户滞留罚没收入的情况,未发现单位和个人隐瞒、截留、挤占、坐支、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收入的情况,未发现行政处罚权受托单位违法违规、超范围征收罚没收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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