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及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风险,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玉财监〔2024〕5号)精神,玉溪市财政局于4月下旬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程序随机抽取1家行政事业单位、1家群团组织和1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新平县财政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程序随机抽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范围 (一)检查对象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新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二、检查组检查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5月23日 三、检查方式 综合利用检查、调查、座谈、现场核查等形式,采取询问、谈话、收集数据及信息、翻阅会计档案等方式开展检查。 四、检查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容:重点关注单位2023年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帮助查找被检查单位资产负债状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使用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财经纪律。 社会团体检查内容:重点关注单位2023年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 企业检查内容:重点关注单位2023年度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问题,提供检查线索。检查组人员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八不准”。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被检查单位对检查人员的执法、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李付华 联系电话:0877-701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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