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平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云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下大力气加强和改进公务员考核,以高质量考核增添动力、激励担当、促进发展,切实有力推动财政干部的能力水平,推动财政队伍全面发展。 精准完善考核体系。为加强干部职工管理,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使事业发展和个人进步,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新修订《新平县财政局干部职工考核方案》《考核方案》中明确考核内容、指标、程序,突出强化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相挂钩、考核结果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运用。通过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拓宽考核渠道,不断优化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个人平时考核+股室(单位)考核+局领导考核”相融合的单位整体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有效地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潜力,干事创业劲头十足,履职担当一马当先。 精准设置考核指标。聚焦考什么、怎么考、怎么用,破解难点堵点断点,破解了平时考核工作中“考核目标不清晰、考核指标不精准、考核结果难量化”等问题。《考核方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对全体干部职工在完成重要专项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工作状态、担当精神、作用发挥、实际成效等设置正负面清单,个人通过“亮晒”工作表现方式争取正面清单加分,负面清单扣分不设下限。 精准优化考核流程。改进方法,解决“操作难”的问题。按照分级分类、简便易行、考实考准的原则,对考核程序进行优化规范,做到逐级负责、分层管理、全面掌握、精准考核。在考核时间上,按季度考核,要求每季度结束次月15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在考核方式上,以个人述职、民主评议、支部提议、党组审定、等次公示、结果反馈为基本步骤。每季度公务员述职后,由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股室长(负责人)、局领导给予评分,考核办公室根据评议结果、岗位权重、正负面清单加减分情况汇总《考核综合得分表》,报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最终由局党组审定后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进一步鼓励干部抓落实、干到位、见实效。 精准运用考核结果。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综合考核、评先选优、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挂钩,对平时考核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及时进行表扬和奖励,在干部职务调整和职级晋升方面优先考虑,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全部从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中综合评判产生,有效发挥了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传导压力、激发动力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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