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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保护治理工作要求,新平县财政局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扎实推进河湖管理保护任务,着力建设安澜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体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统一安排部署、系统谋划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河湖长制落地见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守护江河湖泊的政治责任。 强化党建引领,凝聚共治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河湖保护治理。作为河湖长联系部门,每年与新平县人民法院党总支联合开展“党建+河湖长制”清河漂河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两次,集中清理河湖库岸垃圾、堵塞淤积淤泥、残败水生植物等,推进河湖面貌持续改善,通过可视可见的整改成效切实增强每一名党员管河护湖的自觉意识。 
健全长效机制,对标提升成效。立足河湖长制联系单位职责,紧扣县委工作部署,健全协同联动、经费保障、常态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巡河巡库、网格化管理、问题上报反馈等制度,对标河湖治理规范标准,逐项补齐工作短板弱项。持续强化财政要素支撑,统筹整合相关资金,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全力支持水域整治、生态修复、环境管护等重点任务落地。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问题闭环整改,以长效管理夯实治理基础,稳步提升辖内河湖生态治理整体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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