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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 全力做好2024年受灾生活困难群众冬春救 助实施方案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12-30 15:12   点击率:59打印】【关闭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受异常天气影响,县域内发生了风雹、干旱等自然灾害,部分村(社区)群众不同程度受灾,致使农作物减产,给受灾群众生活、经济收入带来较大困难。根据我县上报的系统灾情,市级以《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资环〔2024〕36号)文件下达新平县2024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9万元,明确此笔资金不得用于非受灾地区或受灾地区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无关的支出,严禁挤占、滞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依法依规使用,重点解决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人员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和社会稳定。

综合考虑2023年11月-2024年4月县域各乡镇(街道)发生的风雹灾害及干旱灾害受灾情况,拟用19万元资金对老厂乡、平甸乡、漠沙镇、建兴乡4个乡镇603户1088人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其中:一类救助对象0人;二类救助对象163人;三类救助对象925人。具体如下:

(一)老厂乡于2023年11-12月份期间发生风雹灾害,造成3个村委会(勐炳、转马都、哈科底)14个村(居)小组387户1567人受灾,经济损失达792.3万元,经济损失较大。此次拟安排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0万元给予救助。

(二)2024年1-4县域间续发生了干旱、风雹2个灾害,造成平甸乡8个村(社区)23个村(居)小组730户2828人受灾,经济损失达50.3万元;造成漠沙镇16个村(社区)45个村(居)小组744户3375人受灾,经济损失达82.74万元;造成建兴乡7个村(社区)35个村(居)小组734户2782人受灾,经济损失达302.7万元。从受灾人口和经济损失权重综合分析,平甸、漠沙、建兴3个乡镇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中受灾人口中占比较大、受灾经济损失较为严重,因此拟对灾情较重的平甸乡救助3万元、漠沙镇救助3万元、建兴乡救助3万元。

    有效改善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以满足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人饮等实际需求。让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让需救助对象得到救助,确保不发生因救助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社会矛盾和群众上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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