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4年)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8-28 11:08   点击率:24打印】【关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4年)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特定群体主动依申请市级县级乡级
1法规政策国家层面法规政策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3.《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2法规政策地方层面法规政策1.地方性法规;
2.地方政府规章;
3.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3法规政策启动要件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关材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4征收房屋调查登记1.入户调查通知;
2.调查结果;
3.认定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5评估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或确定通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6评估被征收房屋评估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7补偿分户补偿情况分户补偿结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8补偿产权调换房屋1.房源信息;
2.选房办法;
3.选房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4年).pdf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