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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23年全县参保职工28649人,基金收入18824.59万元,同比增长10.43%,其中:统筹基金收入13497.16万元(含生育保险收入1568.31万元),个人账户收入5222.16万元(含个账转移收入7.26万元),其他收入16.83万元,利息收入88.44万元;基金支出18935.76万元,同比增长12.11%,其中:统筹基金支出4469.32万元(含生育保险待遇支出900.82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058.60万元(含其他支出163.50万元,转移支出2.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407.84万元。全年基金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111.17万元,累计结余45.20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3年全县参保居民237364人,基金收入24253.67万元,同比增长16.41%,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8791.01万元,利息收入24.3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078.70万元,其他收入39.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319.89万元;基金支出24290.31万元,同比增长16.72%,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4356.5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933.78万元。全年基金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36.64万元,累计结余194.10万元。 新平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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