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参保单位的一封信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02-11 11:02   点击率:0打印】【关闭

全市各参保单位:

诚挚感谢各参保单位一直以来对玉溪医保事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为确保每个公民在面对疾病时都能得到必要的医疗保障,国家建立了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参保范围覆盖所有公民。

2025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已进入倒计时,目前全市98.7%的城乡居民均已参保缴费,未缴费人员中0—22岁人群占比较高,包含在职职工的子女。从2025年度开始,居民医保参保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未在集中征缴期(2025年2月25日前)参保缴费或断保人员,参保缴费后都有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且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上再增加1个月变动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只能自行承担。如果连续参保达到4年以上,或当年基金零报销的人员,之后正常参保缴费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如果您单位有职工家属是参加居民医保的,请提醒其关注家属是否已缴纳2025年居民医保费!未缴费的可使用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缴费。先通过“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行个人账户济绑定,然后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支付时选择“医保账户支付”即可。同时,也请提醒身边亲友在2月25日前参保缴费,确保家人及亲友的基本医疗保险状态始终有效,避免“断保”“漏保”影响医保待遇的情况发生。

参保咨询电话:市本级:2018947;红塔区:2031229;江川区:8013434;澄江市:6911001;通海县:3023617;华宁县:5021010;易门县:4967746;峨山县:4011032;新平县:7011669;元江县:6018100。

最后,祝各单位职工及家人身体健康,幸福美满!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1日         



稿件来源:新平县医疗保障局

审核:余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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