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的政策规定,2018年10月起,新个税法过渡性 政策正式施行,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的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为了让企业财务人员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新个税法和过渡政策,切实享受国家个税新政带来的改革红利,2018年10月11日,新平县税务局举办了一场面向新平县国企、私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在内的300家重点单位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培训,并组织纳税人与税务干部进行现场互动,点对点解答纳税人的疑难困惑,让纳税人对新税法真懂会用,全力确保改革红利惠及每一个纳税人。 纳税人以新个税法过渡期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问,税务干部一一认真解答。 “9月份的工资10月份发放,是否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新平金茂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王秀英在培训会上提问。 针对纳税人的提出的问题,税政股的负责人作了详细解答:“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纳税人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纳税人9月份工资在10月份实际取得,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工资薪金所得是按月计税,如果10月份再发放第二次工资,需要与第一次工资所得合并计税,不能再扣减一次5000元了。” 玉溪景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在互动环节表示:“国家直接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等于间接给员工涨薪,员工的纳税负担少了,到手的实际收入就增多了,这必将进一步激励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活力。另外,客观来说,员工钱袋子里的钱多起来了,人民可支配收入实现了增长,这也将有利于国家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因而,此次个税改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据悉,为把政策红利及时送到纳税人,新平县税务局专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个税改革工作小组,重点从从政策宣传培训、客户端运行维护、 纳税咨询服务、改革效应分析等方面入手,全力确保改革落地生效,下一步,新平县税务局将持续开展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各项工作,确保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持续为纳税人更优质、更省心的纳税服务,确保个税改革红利充分释放,全力提升纳税人对国家个税改革的“获得感”。 作者:丁艺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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