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税务局积极推动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县税务局 时间:2021-07-09 08:07   点击率:152打印】【关闭

 


根据财税【2021】8号、财综【2021】19号文件通知,新平县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镇垃圾处理费等非税收入划转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部署要求,确保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镇垃圾处理费平稳有序完成划转。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人行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丁光宣读《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和《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文件。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分别做了发言,各部门就划转后的征收方式及措施、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

为平稳有序推进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镇垃圾处理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文举提出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县直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看问题,联合做好此项工作,抓实抓牢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此次涉及划转的非税收入转得出、接得住、收得好,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提高征缴效率,切实增强缴费人改革获得感、满意感。二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此次的非税收入划转工作,亲自协调部署,分管领导要全程推动,安排好各自相关部门的统筹划转工作,其他部门要明确职责,认真做好历史征缴数据等划转资料移交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对标对表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广大缴费人懂政策、会申报、能操作,做到划转工作平稳有序,缴费人和社会各界反映良好。三要信息共享,平稳过渡。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主动联系,认真落实政策资料、信息数据的汇集、清理和移交方案,做实做细各项移交准备工作,做到划转工作的平稳过渡。税务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的要求,定期交换数据,做到互通有无,优势互补,查缺补漏。督查室要认真督察督办,及时跟进,监督各个环节的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四要提升水平,优化服务。各职能部门要始终以缴费人为中心,合理考虑缴费人的个性化服务需求,及时解决缴费人提出的问题。税务局等部门要简化办税流程,精简征管资料,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结合“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的考核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会议根据相关规定明确从2021年7月1日起,两项收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各相关部门纷纷表示将在征收政策、数据采集方面予以支持配合。此次划转的非税项目不改变现行的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不因征管部门的变化而增加缴费负担,采取平移现行核定费额的征收模式。

新平县税务局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配合,按照“平稳有序、分工协作”的原则,确保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镇垃圾处理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划转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

(社非股 杨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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