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易发势头。6月13日至6月15日,县安委办组织对我县新平利民管道液化气储备供应有限公司、新平欧华燃气有限公司、各瓶装液化气三级供应站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督查活动。 本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查,采取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对城镇燃气企业准入不严格问题、城镇燃气工程不合规问题、城镇燃气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燃气设施未按规范标准检测维护突出问题、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突出问题、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燃气具问题、城镇燃气经营门市清理问题、城镇燃气重点场所设施安全隐患问题以及各乡镇、街道供应站、餐饮场所、食堂等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单位(企业、用户)泄漏报警器装置等开展综合性全面督查。本次督查,共出动人员18人,车辆6台,发现一般安全隐患37条,督促现场整改14条,限期整改23条。 通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查活动,促进了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把责任措施层层压实到每个燃气从业人员身上,真正深入排查、认真整改,稳控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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