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平县城电动车、摩托车经营商在店外违规占道摆放废旧车辆的现象非常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和行人出行安全。县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主动出击,积极开展了为期7天的电动车、摩托车经营商在店外违规占道摆放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在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始终坚持文明执法,每到一处,执法人员都向商户摆事实、讲道理,告知其占道售卖行为不仅影响行人通行,更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九)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绿地、应急场所和压占地下管线的相关规定,现场责令其整改。对限期不整改、占道现象严重的桂细路、平山路、崇文路及幸福路的电动车、摩托车经营商进行行政处罚,累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勒令经营商户限期整改。此次整治共派出执法人员13人次,出动执法车2辆次,清理破旧电动车、摩托车14辆,依法依规处罚长期占道经营户4家。 
通过此次行动有效遏制了电动车、摩托车经营商占道摆放车辆的乱象,城市容貌得到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规范经营商店内经营,杜绝经营商违规占道经营、摆放废旧车辆情况出现反弹。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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