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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生,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持续巩固我县城镇燃气“百日攻坚”成果和燃气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及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近日,新平县城市管理局成立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把握时间节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此次城镇燃气安全排查范围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餐饮经营场所、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工程施工、燃气管道设施等重要部位,规划、建设、经营、存储、充装、运输等重点环节,开展网格化、地毯式、起底式、专业化摸排,做到不落一寸土地、不落一间房屋、不落一台设备,摸清底数、不留死角。 此次排查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车辆4台次。排查发现存在一般安全隐患38项,责令当场整改13项,限期整改25项,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发放《餐饮场所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公告》宣传资料18份,受到宣传教育人数30余人。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用户采取暂停供气,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并要求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清单台账,动态清零,坚决防控重大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系统性开展对新平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摸清了新平县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和存在问题隐患底数;进一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新平县燃气企业必须百分之百与燃气用户签订安全用气协议,燃气销售必须百分之百落实实名制登记管理,商业用户必须百分之百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保护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对各级各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必须百分之百按期完成整改,每年一次必须百分之百开展对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和提升新平县城镇燃气监管能力,持续夯实新平县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 (局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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