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学习《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6-14 15:06   点击率:161打印】【关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民族团结工作创建水平,进一步增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2023612日,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原文学习《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对总则、规划与建设、保障与服务、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48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33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民族政策理论水平,丰富创建工作理论知识,增强了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城市管理局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纵深发展铸牢思想基石。

图片2.png

下一步,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不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着力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有形有感有效抓实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平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凝聚磅礴力量。

                 (局办公室供稿)


上一篇:新平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多部门 开展违停车辆整治行动
下一篇: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召开2023年6月安全生产 调度暨“安全生产月”启动会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