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关于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 指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2-25 15:12   点击率:162打印】【关闭

根据玉溪市城镇两污整治设施问题整改清单序号086号指出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管理极度不规范、不达标。现已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根据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描述

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管理极度不规范、不达标,渗滤液蓄积量大,渗滤液产生量和渗滤液处理站及其它处理设备的处理水量无详细生产台账、不可追溯,处理出水及垃圾库区周边地下水观测井普遍无行政监督性监(检)测,无害化处理、达标排放严重存疑。

二、整改目标

规范化管理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

三、整改措施

1.规范台账资料,完善出水及垃圾库区周边地下水监测设施

2.尽快对存量及新增的渗滤液进行处置。

四、完成情况

1.20219月完成填埋场水质在线监测站房建设,并委托北京中环大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安装相应在线监控设备,对COD、氨氮、PH值、流量等指标进行在线监控并完成与省、市、县环保部门在线平台联网,同时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调整废气、地下水监测井的监测频次,对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颗粒物等各项指标进行检测,经检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排污许可证对于相关指标的监测要求。

2.加大渗滤液处理力度,把渗滤液处理站由之前的两班调整为三班,现渗滤液处理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日处理渗滤液40m³,处理效率为60-70%,日排水24-28m³,并对渗滤液调节池内设置一根5米警戒水位尺。

3.分别于202211月、20239月两次聘请东莞市欧滤德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新平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进行应急处理,累计达标排放16000立方米,有效控制了调节池液位。

 

 

公示时间:20231225日至1230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877-7017880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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