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城镇燃气超期、过期、不符合新标准钢瓶的整治效果,整治小组以城镇燃气专项整治领导专班为主,专班办公室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主抓,落实燃气公司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保障气瓶使用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安全技术规程》和《液化石油气瓶阀》的相关规定,结合新平县实际状况,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在新平县政府召开液化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 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李副县长主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和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十二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新平县城镇燃气专班人员、新平利民管道液化气储备供应有限公司负责人、新平欧华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要联动配合,落实责任,逐级负责,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二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专班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和宣传部门对接,做好线上线下的宣传发动。通过充分发挥社会宣传作用,强化用户参与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三要强化排查,严格监管。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燃气企业要落实全方位的液化气钢瓶安全排查,对排查出不符合要求的钢瓶按相关规定处理。另外,会上李副县长对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及“五一”假期城镇燃气安全工作作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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