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强化措施抓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实 在今年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中,玉溪市新平县按照有关部署安排,结合实际,针对往年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强化措施,创新方法,充分有效的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确保补贴资金申报管理各项措施到位。 (一)严格界定补贴对象。明确界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拥有承包权的种粮农民”。补贴对象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经过乡镇经管部门备案的土地流转合同为依据,认定补贴面积;种粮大户不受地域及户籍限制,以备案的土地流转合同为基础据实核实,没有流转合同或流转合同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二)明确申报基本单位。自今年起,全县实行以确权农户为基本单位进行补贴申报的制度,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农户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户主姓名和户编码进行申报,并对申报书进行统一编码,长期固定。同时加强审核,严禁人为分户、合户,严防多头申报、合户申报,确保补贴申报的真实性。 (三)建立地块分类制度。按照土地区域、类别、性质分别编制了家庭承包地、其他方式承包地、流转家庭承包地、流转其他方式承包地及其他地五种表格,用以核实登记。为了提高补贴资金的兑付进度,发挥补贴政策对粮食生产的促进作用,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按实际种粮面积计算,在审核时,通过种粮农户地块编码,对照台账或利用土地确权数据库系统,便能准确查到种粮的具体位置,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全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实乡镇(街道)为第一责任主体、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干部(书记、主任、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五人”签字制度。通过签订责任状、承诺书、进行单项考核等方式,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各个环节工作,做到程序严谨、数据真实、人员信息无差错,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平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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