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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业 简 报 第 42 期(总第1444期)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局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新平县农业局学习贯彻《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精神 5月21日,县农业局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会议邀请驻农业局纪检组长参加。会上,局长传达学习了近期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着重强调了近期的重点工作。会议重点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云纪发﹝2018﹞4号)精神,强调该文件对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和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切实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营造节俭文明办客、廉洁公正办事的良好乡村新风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局长要求,各站所、各股室负责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学懂弄通文件精神,要向身边亲朋好友宣传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的原则要求、操办范围、操办标准、随礼上限、申报备案和违规处理等具体要求和规定,以身作则引导身边人积极践行文件规定。同时要求把文件精神要传达到各站所每一位干部职工,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纪检组刘组长也从严格执行农村操办婚丧嫁娶发、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干部职工外出培训等方面来强调和严格工作纪律。会议要求大家要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歪风,将上级相关规定执行到位,切实营造节俭文明办客、廉洁公正办事的良好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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