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业 简 报 第 58 期(总第1450期)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局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市安全生产检查组到新平县开展汛期渔业安全生产检查 为保证我市汛期渔业生产安全,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有效供给,维护社会稳定,结合《玉溪市农业局关于深刻汲取华宁县“7·09”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市农业局组织全市水产站进行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船舶安全)交叉检查。8月16日至17日,玉溪市红塔区水产站安全生产检查组一行三人到新平县检查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先后到渔船重点作业区域和重点水产养殖场(户)开展了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对渔业安全作业、救生防护、防火、通信、船用产品安全、安全用电、渔用药物安全操作、养殖环境安全以及遇到危险时如何求救等渔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同时对渔业生产单位生产、生活用电和交通车辆等安全状况进行了检查,详细询问、查阅各项安全管理、安全制度台账等。 通过全面检查,检查组对新平县渔业安全预防和保障措施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要求新平县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要严格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违法生产;要健全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技能,确保新平渔业安全、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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