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为如实反应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巩固近几年取得的成果,新平县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及工作督导的通知》(玉政减负办【2018】1号)精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县纪委极为重视,农业部门毫不放松对监测点古城街道他拉社区、戛洒镇发启村、新化乡鲁一尼村共6个村(居)民小组21户的业务培训和巡回指导,适时把农民负担管理情况上报县纪委、上级主管部门。 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建设项目,自始至终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3]120号)、《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年人均筹资最高额不得超过40元,年劳均筹劳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作日,以劳折资(以资代劳)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60元。”在检查中农民的筹资筹劳是否超上限、超标准,否则其区域不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这些机制的建立和约束,农民负担“ 反弹”的现象没有发生。今年立项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三个点,漠沙镇小坝多村直过民族(拉祜族)搬迁点、新化乡鲁一尼村肥枝·鱼则西莫小组、扬武镇丁苴村委会塘房小组美丽乡村建设。近几年来,没有发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行为,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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