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平县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新政办通〔2019〕6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新平县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19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组成。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行政透明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农业部门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农业农村部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推进新平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新平县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组织领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新平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地顺利开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依法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新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电子显示屏、玉溪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主动公开农业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 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告知信息获取方式,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县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免费获取,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存在被行政复议的情况,也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案件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公开内容不全面,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内容简单,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实公开内容 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惠农政策的公开,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不断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信息的公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式、渠道和提交方法,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6日 附件3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 2019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新平县农业农村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13 | (二)通多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无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6 |
单位负责人:张良 审核人:杜成忠 填报人:胡海玲 联系电话: 7011703 填报日期: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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