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兽药经营企业监管 规范兽药经营秩序 按照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玉溪市农兽药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农发﹝2019﹞43号)部署及要求,近日,新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兽药经营企业开展了为期3天的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兽药经营企业的各种记录是否完善、兽药的来源是否合法,可追溯GSP管理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中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出动县乡执法人员39人次,共检查兽药经营企业23户,累计检查兽药品1329种(批),检出过期兽药135种(盒、包)。同时与经营企业签订经营承诺书23份,发放《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等违法行为告知书》78份。
通过这次监督检查规范了我县兽药经营企业经营秩序,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宣传。通过发放承诺书的方式积极开展《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的宣传工作,向兽药经营企业宣传有关兽药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兽药经营企业对兽药GSP的认识,促进了兽药质量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二是强化监管。为了督促兽药经营企业严格落实GSP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开展了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各项兽药记录、药品质量及处方药的规范经营,促使了其规范经营。三是强化处罚。对3家经营企业检查出的过期兽药,全部给予下架销毁,并对当事人给予了警告教育,责令限时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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