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畜产品质量及生产安全检查“中秋、国庆”期间,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新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及生产安全。 一是对全县27户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主要检查兽药采购记录、销售记录是否登记全面,有无违禁兽药,假、劣兽药等各类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屠宰检疫各环节的监管。检查入场待宰生猪是否经宰前检疫、是否有检疫证件、是否对待宰生猪开展非洲猪瘟检测、相关记录是否完善。严格查证验物和宰前宰后检查,做到检疫程序、检疫操作、检疫记录、检疫出证、无害化处理监督“五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宣传。粘贴《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挂图,按新修订的《条例》要求,引导生猪屠宰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屠宰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要求屠宰企业健全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通过检查,部分兽药经营企业存在兽药台账登记调入和调出记录不规范、不全面、不及时的情况,未发现售卖违禁兽药、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县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尚无私屠滥宰的行为。对存在的问题,县动物监所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时整改。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强化了兽药经营企业、屠宰场业主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肉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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