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新平县农业农村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现将农业农村局2022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周一列会学习机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2期,参加学习人员194人,通过学习,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认真实施“八五”普法,推进法治新平建设,为新平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全面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相关涉农法律法规的修改,及时调整完善新平县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完成《新平县农业农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截至目前,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共有行政职权8类,共计28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2288项,“追责情形”共计1926项。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农业农村局24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实现网上咨询、相关表格下载、网上审核审批,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基础上不断压缩办理时限,根据审批事项的实际情况,办理时限基本压缩至法定办理时限的三分之一以内,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农资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逐步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明显减少。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依法审慎决定是否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优化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网上可办率达到100%;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保证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规则,依法、科学、合理地界定了农业农村局行政决策权限,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制定并下发了《新平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查目录清单》,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成了行政决策规则和行政决策程序以及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部门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查工作,2022年开展法治审查6件。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新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农业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统一划归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全面执行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新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三是全面落实玉溪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四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五是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做到农业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以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2022年立案查处36件,办结29件,其中,农药案件16件,兽药案件4件,肥料案件1件,种子案件2件,动物检疫案件4件,非法电鱼案件4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件。 (七)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2年在新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部门信息80条。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年定期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三是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 (八)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大农资监管领域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无证经营农资、经营假劣农资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农资经营领域危害较重的违法行为,除了立案查处外,依据有关要求在信用玉溪平台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2022年公示信息1426条,其中:自然人行政许可信息1100条,自然人从业资格信息253条,法人行政许可信息41条,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20条,法人行政处罚信息12条,完成涉企信用信息修复9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精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县委相关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必修课程,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范围,年内2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新平2022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2022年普法清单。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性不强、招法不多,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方面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农业行政执法改革不彻底,综合执法效能难以体现。农业行政执法涉及内容广泛,2019年虽然进行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但改革仅仅综合了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大量的行业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只能委托相应站所开展,目前委托的执法组织有10个,导致执法力量分散,形不成合力,不能充分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三)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水平偏低。我局现有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属“半路出家”农技人员,全局目前持有执法证的人员总共有128人,都是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偏大,法律专业培训不够,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严重影响的农业行政执法效率。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因行政执法记录仪配备不足,部分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导致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使用规范的执法文书形成的文字记录为基本形式,音视频记录基本未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全部依赖于法律顾问。由于近年来《动物防疫法》、《种子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相继修订,政策规定变化较大,法制审核工作本身专业性较强,如今更显复杂化,而我局缺乏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并熟练运用的审核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力量。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存在不足,农业农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继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制约监督。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双随机执法检查、执法责任追究等规范。 (二)加强依法行政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农业行政执法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配备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服、调查取证执法装备,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农资经营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典型事故、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和联合惩戒约束。 (三)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加强农资监管日常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联合执法,重点整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加强对重大违法行为案件的执法监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不断改进创新执法检查机制,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切实处理好重监管、轻处罚等问题。 (四)强化学习培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推动行政机关法治人员、执法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的工作队伍,为全县农业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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