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玉溪期间,督察反馈报告指出,“新平县畜禽养殖行业亟待规范”。根据《新平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新发〔2023〕13号)文件精神,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整改。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到现场督促指导整改工作。目前,已按制定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办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畜禽养殖行业亟待规范。新平、元江等县畜禽养殖行业监管指导不到位,部分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极低,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环境污染隐患尤为突出。截至2022年7月,新平县德康集团推广的德康家庭农场,已建成66户202个单元,正在建设7户25个单元,现有生猪存栏13.8万头。督察发现,扬武镇德欣养殖场、云氏肥猪养殖场、易志奇养殖场均存在养殖废水收集设施建设不规范,无防渗措施,土地消纳面积不足,综合利用管网不完善,存在养殖废水溢流、直排外环境等情况,严重危及下游村民小组饮用水安全。特别是易志奇养殖场将死亡牲畜随意放置养殖废水池处理,未采取任何无害化处理和防异味处置措施,尸臭弥漫整个场区周围,存在较大病菌传染风险。 (一)整改目标:加强畜禽养殖行业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指导力度,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处理监督;完成督察中所发现扬武镇3个养殖场的整改工作。 (二)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三)整改措施 1.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排查整改工作机制,按照分类排查的原则,每季度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开展一次排查,每半年对养殖大户开展一次排查,按照村规民约规范零散养殖,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指导养殖场(户)进行整改。 2.加强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建设管理。新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建设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从根本上扭转养殖场(户)重养殖轻环保的落后思想。 3.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对排查出和督察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一场一策、综合施策、分类整改的原则,及时指导养殖场(户)进行整改。督促德欣养殖场完善养殖场内雨污分离设施,对干湿分离棚露天排水口进行封堵,防止粪污随雨水外排,截断现有污水管,对无防渗设施氧化塘进行清理弃用,参照《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重新选址建设氧化塘并落实不少于600亩的消纳地,结合已有烟水设施就近对养殖场新建氧化塘内的粪污进行消纳利用;督促云氏肥猪养殖场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对氧化塘进行升级改造,做到防渗漏、防雨水、防外溢,处理后的污水通过吸粪车或管网方式进行就近还田;督促易志奇养殖场化粪池做盖顶防雨处理,新建无害化处理设施,严格执行病死畜禽无害处理技术规范,加强无害化处理池管理,严防发生恶臭味,落实不少于160亩的消纳地,布管道进行还田利用。 4. 加强日常监管,严惩违法。建立畜禽粪污环境监管工作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认真落实畜禽规范养殖各项措施。按照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原则,对畜禽养殖场(户)实施分类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养殖场环境污染和乱丢病死畜禽违法行为,采取“问题整改一批、曝光查处一批”的做法,以严格执法倒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 5. 建立长效机制,科学管理。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方案,合理优化布局畜禽养殖区域。按照“种养平衡、以地定畜”和规模化养殖“配套建设设施设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原则,坚持“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的治理措施,不断提升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新型种养关系。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排查整改工作机制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排查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玉农通〔2023〕5号)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工作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印发《新平县2023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新农通〔2023〕14号)和《新平县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新农通〔2023〕8号)文件,认真履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职责,构建县、乡农业农村部门上下联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横向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每季度对规模养殖场开展1次日常排查,每半年对养殖大户开展1次日常排查。完成规模养殖场排查3次,累计完成排查532户次;养殖大户排查2次,累计完成排查2194户。累计存在问题养殖场205户,制定整改措施89户,完成整改养殖场139户,正在整改养殖场66户。11月1日至10日,再次复查66户正在整改中的养殖场,其中拒不履行整改措施的17户,其余均完成整改。 (二)规范畜禽养殖行为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全县规模养殖大户及各乡镇(街道)相关人员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培训92人次;起草《新平县规范畜禽养殖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1月16日函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利局征求意见。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待按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办理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组织实施。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 1.德欣养殖场。该养殖场同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举报件,整改情况已通过县级自查自验和市级组织验收。(1)已完善养殖场雨污分离设施,并对干湿分离棚露天排水口进行封堵,同时截断养殖场的排污管道,新产生的粪污通过吸粪车将粪污进行还田利用。(2)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的2个氧化塘已完成粪污清理。(3)已落实600亩的消纳地,将结合已有烟水设施就近还田利用。(4)已新建431m³沼气池及1034m³氧化塘,已配套相关粪污处理设备。(5)2022年12月,新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养殖场周边村委会干部及小组村民代表到平甸乡、新化乡实地考察学习粪肥还田利用技术。(6)正在对已弃用的3个氧化塘内粪污进行就近消纳。 2022年6月,德欣养殖场出资0.797万元,建皮挑寨小组取水点水池一个1立方米、建设沉砂池一个1.8立方米,架设50PE给水管450米,将养殖场下游皮挑寨小组饮用水源点改迁至皮挑水库;出资2.4688万元,建底戛小组取水点水池一个1.5立方米、架设50PE给水管2080米,将底戛小组饮用水源点改迁至三叉箐水库。2022年12月,建设沉砂池2个共4.05立方米,更换损坏给水管道105米,有效解决养殖粪污对两个小组人畜饮用水存在的污染风险。 2.云氏肥猪养殖。完成氧化塘中污水还田,并用水泥砂浆等做防渗处理,容积1387立方米,氧化塘目前暂无养殖污水;完成饮水器升级改造,从源头降低污水产生量;购置干湿分离设备、污水净化设备安装完毕。 3. 易志奇养殖场。完成对原有氧化塘进行回填;对原有的1座沉淀池进行防渗、防雨设施改造;新建一座252立方米具备防渗、防雨设施的沉淀池一座,架设还田管道约1000m;新建1座无害化处理池;落实消纳用地160亩。 (四)加强日常监管,严惩违法。县农业农村局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排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履行属地责任,督促养殖场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对未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或配套设施不合格,存在养殖污染风险,拒不履行整改措施的17户养殖场问题清单正式文件移交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函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惩处。 (五)建立长效机制,科学管理。加强新平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禁养区内未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限养区内养殖场未扩大养殖规模。聘请云南农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到新平实地开展调查,谋划编写《新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储备申报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按照“种养平衡、以地定畜”和规模化养殖“配套建设设施设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原则,坚持“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的治理措施,不断提升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2023年,全县完成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备案137户,设施配套任务数101家,完成数96家,配套率95.05%;完成养殖场液体粪污贮存发酵池建设8455立方;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90.21%,达到市级要求的稳定在90%以上的考核指标。 新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