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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7日玉溪市审计局组织召开全市审计机关近期财务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对审计机关资产上划、审计外勤经费执行及小金库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 一、严格按照省审计厅《省以下审计机关资产上划省级管理工作方案》(云审发〔2017〕48号)的通知要求做好资产上划工作。 二、小金库清理工作必须高度重视,4月15日前要完成,隐瞒不报的要严肃从严处理。 三、外勤经费严格按照《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暂行)》(云审发〔2017〕36号)的规定执行,市局正在起草制定实施细则,各县区外勤标准可按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60元(伙食费补助及市内交通费)的标准,但不得高于属于地州(市)差旅费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但各县区审计局必须合理确定同区域和异地审计的范围,同区域审计不得报销住宿费、市内交通费。 四、涉及收缴资金及罚款的,只要发审计决定书的便要收缴省财政,但必须严格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审计机关审计收缴资金及罚款相关问题的通知》(云审发〔2017〕36号)要求执行,收缴事项严格按文件7个方面的行为界定,但要把握“三个区分”,重视问题定性的准确性,分清收缴与上缴的区别,属于部门上结转结余的资金不属于收缴事项,应作为上缴事项处理。 (新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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