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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审计局关于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 人财物管理试点工作材料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要求,新平县审计局对照审计署《关于开展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现场督察的通知》要求,认真收集准备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试点工作材料,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落实《关于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方案》中关于改进领导干部管理制度等7项改革任务的主要做法; 新平县审计局严格按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印发的《玉溪市县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玉组发〔2017〕3号)执行。 二、改革取得的实际效果如何,特别是在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方面,取得了哪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17年以来,新平县审计局严格按云南省审计厅印发的《云南省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云审发〔2017〕38号)执行,对基层审计机关涉及的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进行报告,同时与地方党委政府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二)大胆创新,积极转变投资审计模式 按照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2015〕58号)和审计署及省审计厅有关会议精神,为“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审计全覆盖,经新平县审计局向地方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请示同意,新平县审计局对政府性投资项目我局不再实行限额以上“凡投必审”(200万元以上前置审计、100万以上决算审计),投资审计模式转变后,投资审计不实行限额以上必审制,主要根据审计机关自身力量,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热点问题较多的建设项目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进行审计监督,变被动为主动,审计人员有时间对投资项目立项、招投标、实施、竣工决算、投资绩效等全过程进行审计,投资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大大提高,审计风险可有效控制,审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审计成效更加明显。 (三)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2017年,新平县审计局根据《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办法(试行)》(云审发〔2017〕60号)文件精神,指定法规股为实施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的专职机构,负责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新平县审计局整改督查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明确了各股(室)、中心工作人员要协助配合整改督查小组及法规股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审计项目结束后,各审计组组长(副组长)按要求收集审计整改资料并填报审计整改清单,并及时报送法规股,由法规股负责审核并汇总审计整改清单及其他相关审计整改资料。 三、当前改革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审计对象、审计程序有待进一步明确 一是公共投资审计。公共投资审计法律依据不充分,审计对象不明确,特别对于近年来兴起的PPP融资模式、BT模式、代建模式、融资模式等建设的公共投资项目到底该如何进行审计监督,有待上级审计机关进一步明确。 二是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新平县审计从2016开始开展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审计的程序、目标、重点等暂时还没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作指导,审计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要请示上级审计机关定夺。建议审计署出台对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基层审计机关开展审计。 (二)县级审计机关对中央、省、市级直管单位存在审计监督空白 对于中央、省、市级直管单位和直管国有企业,县级审计机关无权对其财务收支情况、公共投资项目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部分直管单位长期未接受监督,问题频发、多发。县级审计机关该如何对中央、省、市级直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有待审计署进一步明确。 (三)审计任务繁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突出 一是建议及时补充县级审计机关空编人员;二是建议增加县级审计机关人员编制。增加计算机、财务、工程等专业审计人员,以适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的要求。 (新平县国土面积4223平方公里,约占玉溪市国土面积的三分一,地域广阔,现有在职在编审计人员21人,为更好的推进审计全覆盖,建议增加编制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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