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审计局“放管服”改革 工 作 总 结 新平县审计局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为更好地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县政府审改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新平县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考评细则、量化考评表的通知》(新审改办〔2017〕12号)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平县2017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49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新平县审计局“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新平县审计局根据“放管服”改革工作实际情况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新平县审计局“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新平县审计局“放管服”改革工作。 组 长:普匡云(局 长) 副组长:胡忠华(党支部书记) 赵雪艳(副局长) 成 员:黄 岩(办公室主任) 朱燕华(法规股股长) 曹文春(财政金融审计股股长) 普丽华(行政事业审计股股长) 杨兴巧(经济责任审计股股长) 张志祥(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承担“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局党支部书记,具体实物由局办公室主任黄岩负责。 单位主要领导抓放管服”改革工作,适时主持研究“放管服”改革工作。保障改革工作经费,明确专人负责改革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放管服”改革任务,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工作要求,新平县审计局根据要求按时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工作。我局共录入8项行政处罚,无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未发现录入事项不全面、要素不规范的等问题 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 2017年以来,新平县审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站位全局、履职尽责、主动担当,在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中,没有发现新平县审计局存在“放管服”改革方面的问题。新平县审计局按时报送各类总结、报告、报表等工作进展情况,按时完成平时工作,持之以恒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新平县审计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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