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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代建协议》规避责任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6-13 16:06   点击率:35打印】【关闭

利用《代建协议》规避责任

2018年3月至4月新平县审计局对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预算执行“一条线”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政策落实情况。新平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于2015年12月成立,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新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以委托代建形式进行实施。《代建协议》由实施乡镇人民政府与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由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专业化组织管理(签订建设工程承包、监理、设计、招标代理、造价等合同)。这种代建方式导致:

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作为项目业务主管部门以不是“合同当事人”为由,对项目投资资金的运用和工程建设施工无有效监管,履职不到位。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代建方,被监管的缺失导致建设资金使用上的不明确性,混淆资金用途情况时有发生。

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整合资金较多,对于整合项目的分块不明确,资金使用出现拉用、挪用等情况,将不属于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纳入其中,撑大了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

 

                          

                 (新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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