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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审计局持续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第一阶段边督边改​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5-10 15:05   点击率:469打印】【关闭

新平县审计局持续抓好中央扫黑除恶20督导组督导云南第一阶段边督边改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1. 发挥组织职能作用

    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紧密围绕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多次召开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并督促各审计组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审计,为落实好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反馈意见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 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根据我单位制定的《新平县审计局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第一阶段边督边改问题整改方案》,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对照督导组反馈的“五个方面,23项问题”,逐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立行立改,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3. 政治站位方面

  4. 关于“政治站位、政策领悟、工作宣传、思想发动还没有完全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到审计组巡岗巡查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调研了解,每年向党组通报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专项斗争始终,不断丰富学习载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学习日程。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宣传发动,提高社会共识。

  5. 关于“少数成员单位对扫黑除恶的政治意义认识不够深刻、不够到位,存在政治站位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落实“一把手”负责要求,压实主要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开展督导“回头看”。二是加强内部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干部职工考核评价内容。

  6. 关于“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部门的工作这一错误理念,在一些部门不同程度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压实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实到各个股室。二是通过通报、培训、学习、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的良好氛围,树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人人有责的思想共识。

  7. 依法严惩方面

  8. 关于“对涉黑涉恶线索的甄别、管理、移交、反馈等规定不够明确具体,线索移交链条长、核查慢、办理慢。双向信息反馈渠道不畅通”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管理。对照涉黑涉恶定性问题及相关特征,组织本单位39名内部人员开展涉黑涉恶情况排查工作,并签写《新平县审计局内部人员涉黑涉恶情况排查表》和《新平县审计局扫黑除恶个人承诺书》,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切实打造审计机关风清气正良好工作生态。二是落实与政法部门、纪委监委等部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线索双向移交及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畅通“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双向移交反馈渠道。三是强化审计线索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和关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揭示重大涉黑涉恶线索,对近期开展的审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查找有无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经排查,在近期开展的审计项目中未发现涉黑涉恶情况。

  9. 关于督导组在案件评查、线索审查中发现“2019年2月以来,部分线索未能及时分办,线索清零要加快”的问题。

    整改措施:

    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受理、移交和核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问题线索“清零”。截至目前为止,在我局开展的审计项目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

  10. 综合治理方面

    6至9.关于“从整体看,少数职能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比较薄弱,影响了工作合力的形成”的问题。“从思想认识上看,一些行业主管部门认为专项斗争仅是政法机关工作,导致积极主动参与专项斗争的意识普遍不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本部门、本领域职责如何结合,认识模糊,思路不清”的问题。“从具体措施上看,工作方案出台或比较迟,或工作措施、方向不具体,针对性、操作性差,‘上下一般粗’现象普遍存在”的问题。“从工作落实上看,普遍主动出击少,工作研究少,真招实招少,方式方法少,对行业乱象监管、治理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关注权力运行,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三重一大”政策落实情况,揭示领导干部利用职务权力徇私舞弊、化公为私、侵吞国家资产和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问题,深入分析挖掘背后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二是关注民生,在各项民生审计中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揭示国家政策在执行和落实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民生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涉农政策措施落实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重大违法问题。三是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利益、民生关注、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重点对涉农扶贫领域、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等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注重揭示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当和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揭露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四是紧紧围绕项目审计,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要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查处。五是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建筑工程、交通建设、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行业和领域,是否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重点摸排,建立专项台账。

  11. 关于“对下级部门专项斗争开展指导不够。把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发文、开会、搞宣传、派人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当作落实举措”的问题。

    整改措施:

    明确班子成员到审计组一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指导督促,重点就开展村社区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及其他可能涉及黑恶问题的审计项目中发现线索的成效进行督促检查,切实发挥好审计监督服务和保障作用。

  12. 关于“工作上存在不担当、不真干,行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走过场,普遍雷声大、雨点稀”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要求,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重点关注扶贫、涉农、民生、领导干部涉黑涉恶等重点领域以及公共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要求各股室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自身职能和业务工作开展实际,重点就脱贫攻坚审计、涉企审计等项目督促落实,强化专项斗争问题线索揭示力度。

    12.关于“发现除纪委监委、公检法司机关(部门)外,成员单位线索数量不够多。许多部门提供线索为零”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在深挖线索上下功夫,主动出手挖掘线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在审计过程中关注涉黑涉恶线索问题,及时上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线索问题和排查情况。二是在审计公示的线索报送中加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反映渠道,群策群力,扩宽线索收集范围。三是加强审计业务培训,邀请部分有工作经验的审计业务骨干,将优秀的审计方法、审计经验进行现场讲解,以案示例的方式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13.关于“一些部门存在失职失责问题。对公安机关给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管漏洞提示函,涉及矿山资源、水资源管理、文化旅游市场等行业,但有关部门配合不理想,问题整改进展较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工作协调配合。在审计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建筑工程、交通建设、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行业和领域,是否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重点摸排,建立专项台账,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及时通报审计移送线索及查处办理情况,发挥审计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作用。随时关注县扫黑办、各联系单位发出的文件函件,排查有关我局相关内容,并及时整改。

    14.关于“案件评查中发现,一些主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或行业乱象重视不够,日常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有‘庸伞’的嫌疑”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不打保护伞本身就是保护伞”的思想认识,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通报整改等制度,对审计过的重点行业内涉黑涉恶问题开展再次排查。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强调黑恶势力主要特征和表现方式。

    15.关于“一些职能部门工作开展不担当不作为,查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以及走访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在讲存在问题时,‘政治站位不高’说辞都被列为第一位,说一样、做一样,形成套路,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措施:

    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对标对表中央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杜绝照抄照搬现象,全面贯彻落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

    16.关于“以扫黑除恶推进重点治乱和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大枪毒赌等突出问题政治及深化命案侦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深入推进整治黄赌毒、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整治治安乱象。二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入“七五”普法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3. 深挖彻查方面

    17.“在个别谈话中,普遍反映云南省深挖彻查工作存在‘上热中温下冷’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主动对标对表上级机关对扫黑除恶的相关要求,做到“上下同热”。在审计工作中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机关对扫黑除恶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做到“步调一致”“上下同热”。

    18.关于“涉黑涉恶案件查办与‘打伞破网’数量不匹配。目前全省在侦、办结涉黑涉恶案件中,存在查处案件背后‘保护伞’数量少、相关线索处置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将查找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纳入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中,与审计项目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动员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发挥审计全覆盖的优势作用,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9.关于“‘一案三查’、逐案筛查‘保护伞’工作还未到位,还未见到大成效”的问题。

    整改措施:

    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在审计过程中,严格落实“两个结合”,坚决做到‘三个绝不放过’,积极深挖彻查腐败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坚持问题导向,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导致行业乱象突出滋生黑恶势力的,严格落实“一案三查”。

  14. 组织领导方面

    20.关于“考核机制还有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

    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把审计发现黑恶线索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21.关于“基础保障不足的问题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配齐配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人员,由办公室2名人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人员保障。二是根据年初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保障日常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教育、案件办理经费需要。

    22.关于“存在文件、政策传达不及时不到位,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对涉黑涉恶线索定性标准认识模糊,对线索处置规范不了解”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和相关法治宣传教育,筑牢审计人员廉洁自律防线,培育审计人员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促进审计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23.关于“宣传工作内容陈旧,形式单一,大而化之,不接地气,针对性、实效性也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将审计局下发的扫黑除恶漫画设为计算机屏幕保护程序并进行推广安装。二是对宣传标语口号进行更新和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宣传内容陈旧问题。三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展宣传,再掀一波宣传热潮。四是举办了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构建和谐文明社会氛围”为主题的新平县2019年第一期“文明讲堂”总堂活动,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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