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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助力教育系统规范收取保教费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7-01 10:07   点击率:366打印】【关闭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确规定“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应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新平县审计局开展新平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县一幼、二幼及所托管的12个乡镇公立幼儿园及各乡镇小学开办的学前教育班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所收取的保教费1 748.77万元未开具财政票据给学生家长,仅以银行回执单和幼儿园自制对账名册为依据入账,所收费用当年已全额上缴县财政。县教育体育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讨论研究,责成所涉及的学校配备保教费打印机,专项用于打印收取保教费票据,自2021年春季起收取保教费均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

票据的规范管理,保障了会计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为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为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提供了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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