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平县文物管理所协同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富春街73号民居和顺城街1号民居两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融入全市“四名一文一传”消防安全整改工作中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切实发挥文保部门文物安全保护职责,形成长效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此次消防安全检查围绕文物古建消防可及验收备案、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等内容开展。重点检查了文物古建筑内部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有无私拉乱接现象、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善等情况。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在配合县消防大队开展消防检查的同时,对文保单位现状、不可移动文物毗邻区域建筑行为、文保建筑是否需要实施修缮等保护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隐患,第一时间进行排除并落实整改。 
为切实发挥文物保护主管部门职责作用,新平县文物管理所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的日常防火巡查和措施,指导各文保单位强化火源管控,及时清除外来火源及易燃可燃物,严禁电线私拉乱接。在重点保护单位安装消防和远程监控系统,提高安全防护管理等级。同时,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技能培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逃生技能。加强对文物保护相关人员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消除文物保护安全隐患,做好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图/文:姜维;审核:自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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