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文物管理所协同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2-04-12 17:04   点击率:138打印】【关闭

近日,新平县文物管理所协同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富春街73号民居和顺城街1号民居两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融入全市“四名一文一传”消防安全整改工作中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切实发挥文保部门文物安全保护职责,形成长效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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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消防安全检查围绕文物古建消防可及验收备案、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等内容开展。重点检查了文物古建筑内部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有无私拉乱接现象、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善等情况。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在配合县消防大队开展消防检查的同时,对文保单位现状、不可移动文物毗邻区域建筑行为、文保建筑是否需要实施修缮等保护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隐患,第一时间进行排除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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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发挥文物保护主管部门职责作用,新平县文物管理所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的日常防火巡查和措施,指导各文保单位强化火源管控,及时清除外来火源及易燃可燃物,严禁电线私拉乱接。在重点保护单位安装消防和远程监控系统,提高安全防护管理等级。同时,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技能培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逃生技能。加强对文物保护相关人员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消除文物保护安全隐患,做好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图/文:姜维;审核:自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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