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 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指导 科室 |
抽查 类别 | 抽查事项 |
1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重点事项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 新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是否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 一般事项检查 |
3.是否按规定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 重点事项检查 |
4.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 重点事项检查 |
5.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是否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 重点事项检查 |
2 | 对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检查 | 1.娱乐场所是否按照条例规定在显著位置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 | 娱乐场所 | 重点事项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8号);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3年文化部令第55号) | 新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歌舞娱乐场所是否存在播放、表演的节目含有禁止内容,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连接至境外曲库; | 重点事项检查 |
3.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 重点事项检查 |
4.是否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舞点播系统; | 一般事项检查 |
5.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是否存在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 | 重点事项检查 |
6.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是否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 | 重点事项检查 |
3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检查 | 1.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 | 营业性演出活动 | 重点事项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 新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是否存在超范围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 | 重点事项检查 |
3.是否存在变更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 | 重点事项检查 |
4 | 对出版物、印刷市场经营活动的检查 | 1.是否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与现场检查情况一致; |
出版物、印刷市场经营单位 | 重点事项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第10号);《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 | 新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检查其是否持有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载明事项是否与许可证一致; | 一般事项检查 |
3.检查是否有发行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出版物; | 重点事项检查 |
4.查看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 | 重点事项检查 |
5.检查是否存在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 | 重点事项检查 |
6.检查是否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一般事项检查 |
7.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 重点事项检查 |
8.检查是否建立承印管理五项制度,查看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 重点事项检查 |
9.检查从事其它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 | 重点事项检查 |
5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使用活动监督检查 | 1.是否存在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单位 | 重点事项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新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按照《许可证》要求接收和使用卫星电视节目; | 重点事项检查 |
3.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单位,是否在本单位的有线(闭路)电视系统中传送所接收的境外电视节目; | 重点事项检查 |
4.是否擅自在车站、码头、机场、商店和影视厅、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播放或以其它方式传播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 | 重点事项检查 |
5.是否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传播反动淫秽的卫星电视节目; | 重点事项检查 |
6.是否涂改或者转让《许可证》; | 重点事项检查 |
7.是否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而承担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施工任务。 | 重点事项检查 |
6 | 对电影经营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1.是否存在摄制含有禁止内容的电影片,或者洗印加工、进口、发行、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电影片; | 电影经营场所 | 重点事项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电影管理条例》 | 新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出口、发行、放映的是否的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 | 重点事项检查 |
3.是否违规从事电影制作及经营活动; | 重点事项检查 |
4.是否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拆除电影院或者放映设施。 | 一般事项检查 |
7 | 对广播电视设施的安装使用监督检查 | 1.是否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 | 安装使用广播电视设施的场所 | 重点事项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新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是否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 | 重点事项检查 |
3.是否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禁止内容的节目。 | 重点事项检查 |
8 | 对音像制品市场的监督检查 | 1.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的抽查; | 音像制品经营单位 | 重点事项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新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经营活动的抽查; | 重点事项检查 |
3.对音像制品出版经营单位出版音像制品禁止内容的抽查; | 重点事项检查 |
4.对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音像制品截有禁止内容的抽查。 | 重点事项检查 |
9 | 对艺术考级活动的监督检查 | 1.是否未经批准擅自或者变相开办艺术考级活动; | 艺术考级活动 | 重点事项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新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是否按规定报审批机关备案即发布考级简章的; | 重点事项检查 |
3.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是否按规定将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等情况是否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 | 重点事项检查 |
4.艺术考级活动结束后是否按规定将发放艺术考级证书的名单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 | 重点事项检查 |
5.艺术考级考官及考级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有变动是否按规定向审批机关备案的; | 重点事项检查 |
6.是否未按核准的艺术考级专业组织艺术考级活动的; | 重点事项检查 |
7.执考考官及其行为是否不符合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 | 重点事项检查 |
8.是否未按规定要求实行回避的; | 一般事项检查 |
9.考级过程中是否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 重点事项检查 |
10.委托承办单位是否按规定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或者委托的承办单位不符合规定的; | 重点事项检查 |
11.是否发放未经监制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 | 重点事项检查 |
12.是否向被宣布考试无效的考生发放《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 | 重点事项检查 |
13.是否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设置考场范围的。 | 重点事项检查 |
10 | 文物保护监督检查 | 1.是否存在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 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重点事项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新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 | 重点事项检查 |
3.是否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 重点事项检查 |
4.是否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 | 重点事项检查 |
5.是否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 | 重点事项检查 |
11 | 对新闻活动的监督管理 | 1.是否存在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擅自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 新闻活动 | 重点事项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 | 新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报刊出版单位、报刊记者站是否违规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 重点事项检查 |
3.是否擅自设立报刊记者站或者假冒、盗用报刊记者站名义开展活动。 | 重点事项检查 |
12 | 对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监管监察 | 1.经营场所 | 旅行社、服务网点 | 一般事项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行社条例》 | 新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营业设施 | 重点事项检查 |
3.注册资本 | 一般事项检查 |
4.质量保证金 | 一般事项检查 |
| 5.旅行社是否取得经营许可。 | 重点事项检查 |
6.旅行社是否安排取得导游证或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领队服务。 | 重点事项检查 |
7.旅行社是否超范围经营和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 | 重点事项检查 |
8.旅行社分支机构是否按规定备案。 | 重点事项检查 |
9.旅行社是否按规定悬挂许可证、备案证明。 | 一般事项检查 |
10.有无出现不合理低价、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 重点事项检查 |
11.是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 重点事项检查 |
12.是否安排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 重点事项检查 |
13.导游、领队是否私自承揽业务。 | 重点事项检查 |
14.导游、领队是否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 | 重点事项检查 |
15.导游是否按规定携带相关证件、佩戴等级评定标志。 | 一般事项检查 |
16.旅行社是否依法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 重点事项检查 |
17.是否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 | 重点事项检查 |
18.旅行社是否按规定安排导游或领队。 | 重点事项检查 |
19.旅行社是否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 重点事项检查 |
20.接待旅游团队的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是否经等级认定或评定。 | 重点事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