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12月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云政发〔2022〕55号)文件,新平县推荐申报老厂乡的民间文学类彝族叙事长诗《董永记》、平甸乡的民俗类彝族“吃花酒”、水塘镇的民俗类傣族“喊月亮”,3个项目全部入选并认定公布,成功率达100%。
  云政发〔2022〕55号文件 

民间文学类彝族叙事长诗《董永记》 

民俗类彝族“吃花酒”  

民俗类傣族“喊月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连接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此次将3个项目成功申报为云南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是新平县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坚强领导、高度重视非遗保护的结果,是全县文化工作者艰苦卓绝、务实进取、砥砺前行结出的硕果。下一步,全县非遗工作将继续围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力发展、精心安排、有力推动”的各项目标任务,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发展好非遗宝贵财富,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赋能乡村振兴。(文:方永平;图:乡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审核:何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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