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新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挖掘县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中共玉溪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本次评审共收到12个乡镇(街道)推荐的22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经我局选取的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体评审,提出了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15人。 现将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日(从2023年10月11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新奎阁1号 邮政编码:653499 联系人:王皎宇 电子邮箱:xpxlyfzj@163.com 联系电话:0877-7013863 附件: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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