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批、认定公布等程序,认真做好新平县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评审工作。这次拟推荐申报评审的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有传统技艺类、民俗类、传统舞蹈类,共有9项涉及4乡1镇2街道。 经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7月17日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共评审通过新平县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8项,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10日(自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4年7月27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面对面、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实名反映(以邮戳、邮件、致电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新奎阁1号 邮政编码:653499 联系人:王皎宇 电子邮箱:xpxlyfzj@163.com 联系电话:0877-7013863 附件:新平县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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