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按照《新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新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要求,认真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文化和旅游局建立完善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2024年,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2次,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部署推进,严格督促依法行政。 (二)搞好宣传培训 (1)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2024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全局干部职工、全体党员共计100余人次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选择部分重点原文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宣传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对监督管理服务对象的宣传,在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宣传活动。 (2)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3月9日,县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参与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等联合组织在县城民族广场开展普法强基专项普法活动。发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云南文明旅游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共500余份,现场接待咨询群众10余人次。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把学法普法纳入周一例会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 (3)学习宣传《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条例》 2024年5月16日开展了“5·19中国旅游日”文明旅游志愿服务走进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4A级景区活动;5月19日开展了“5·19中国旅游日”暨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惠民文艺演出和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活动当天,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云南文明旅游倡议书》《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等宣传资料500余份。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充分利用周一组织例会学习之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条例》,共90余人参加了学习;利用本部门微信公众号“旅游新平”宣传《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认真按照县司法局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开展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普法宣传活动,6月6日,在新平县和睦广场开展以“保护传承非遗 赓续历史文脉 谱写时代华章”为主题的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暨“七彩云南·非遗购物节”活动,发放了《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400余份。 (三)开展案卷办理情况 2024年,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32次,其中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检查8次,联合县委宣传部开展执法检查4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14人次,共检查各类文化旅游市场经营户430家次。其中:娱乐场所246家次,网吧137家次,新闻出版(版权)市场47家次,组织案件会商6次。共立案调查违法案件7件,目前已经办结6件。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2024年,充分利用周一例会学习,组织执法人员和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30余次;组织18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复议培训;组织15人参加新平县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暨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第一期轮训;组织8人参加县司法局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试,2人参加2024年第一批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合格率均为100%;选派2名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培训班,其中参加“2024年第一期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执法人员被评为“优秀学员”。 (五)推进执法监督 1.“减免责清单”落实情况 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布了本主体减免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及时组织全员集中学习,要求执法人员在落实免罚清单的同时,并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促进帮助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实施免罚清单后,执法工作得到了企业更多的理解、支持,企业更愿意主动配合行政机关落实各项管理要求,更积极主动提升守法合规意识。 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 县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信息公开覆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事前阶段:通过部门网站公开行政执法的职责、权限、依据、处罚流程等事项。事中阶段: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事后阶段: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及时在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强化了“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审批案卷,均实行法制审核制度。对当事人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时,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均提请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工作。执法卷宗合规合法,未发现问题。 3.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部署应用情况 县文化和旅游局充分应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按要求及时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检查等信息规范录入。 4.县文化和旅游局严格遵守行政复议程序规定 遵守行政复议案件答复期限、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中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履行行政复议申请接收、转送义务情况。2024年未涉及行政复议案件。 (六)建立健全涉文涉旅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涉文涉旅突发事件的能力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实际,制定了《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地震应急预案》《新平县文化旅游行业重特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方案》等行动方案。完善应急制度,抓紧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假日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保证节日期间通讯联络畅通。 2.开展隐患排查,着力专项整治 (1)统筹协调,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对重点企业、场所检查做到了全覆盖,今年来,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32次,其中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检查8次,联合县委宣传部开展执法检查4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14人次,共检查各类文化旅游市场经营户430家次。其中:娱乐场所246家次,网吧 137 家次,新闻出版(版权)市场47家次,组织案件会商6次。 (2)规范旅行社安全管理。要求各旅行社及服务网点严格旅游包车和团队监管,全面推行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防范化解旅游客运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3.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2024年3月28日,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深入新平县石门峡景区开展了一场综合应急救援演练。这次演练涵盖了消防、防震、防雷、防洪以及地质灾害等五个科目,根据灾情发生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特点,针对灾情的起因、如何报警、及时扑救、正确疏散、自救逃生等各方面进行了细致深入现场讲解和指导。 (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1.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2024年,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为重点,以日常巡查和专项治理为手段,以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为目标,1-11月,累计行政处罚案卷6件,行政许可19件。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不定期对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相关法治培训,5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全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增强了队伍的法纪意识和防范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水平。 (3)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按照一件一档的工作要求,完善执法过程中的调查取证、查处分离等程序。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存在一定差距 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老化,大多靠执法人员自己的手机照相、录像来作为执法证据,在贯彻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时有一定的差距。 (二)政策法规人员力量薄弱 县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有待提高,专业性不够强,难以承担现在高标准的普法工作,难以对普法形式进行创新、改革。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搞好执法改革,健全机构职能 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步伐。根据省市文化市场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配套政策,及时增补新进执法人员,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建立一支稳定的文化综合执法队伍,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运行效能。 (二)强化培训力度,理顺管理体制 按照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要求,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整体素质。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行为,提升行业发展质量。理顺乡镇(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隶属体制,强化其协管乡镇(街道)、农村文化市场能力。 (三)加强协同联动,规范市场秩序 及时调整和充实县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四)完善法律法规,适应发展要求 建议及时修订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实行跨部门的综合执法,但相关法律法规都是很多年前颁布的,相对滞后,有的十几年都没有修订完善,目前已经跟不上当前形势需要,以适应新形势、新业态和文化市场发展的需要。如《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 (五)加大法治宣传、培养执法队伍 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开展相关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5·19中国旅游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活动。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八五”普法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执法队伍人员培养。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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