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拟注销7家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娱乐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的公告


来源: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4-12-09 08:12   点击率:48打印】【关闭

为规范新平县文化经营场所的经营行为,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及《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由原发证机关向社会公告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法律规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将依法依规注销下列7家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娱乐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一、新平薇斯酒吧、扬武仙爽水吧2因《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经营,我局将依法依规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二、新平强兵网吧、新平宏兵网吧、新平盛世网络会所3因长期不开展经营活动,且无经营设施设备我局将依法依规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三、新平戛洒星晨有约演艺吧、新平动力演艺会所2家因长期不开展经营活动,且场所已改变用途,不具备经营条件,我局将依法依规注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自注销之日起,被许可人所持的《娱乐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正、副本作废。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相关经营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202412920241217内书面向县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不能提供充分理由的,将依法依规注销。  

附:7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单位名单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129


《娱乐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注销名单

 

序号

经营单位名称

许可证类型

许可证号

负责人

1

新平薇斯酒吧

《娱乐经营许可证》

530427160094

杜清良

2

扬武仙爽水吧

《娱乐经营许可证》

530427160025

杨胜昌

3

新平强兵网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530427200029

丁富明

4

新平宏兵网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530427200006

丁富明

5

新平盛世网络会所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530427200016

李莲芬

6

新平戛洒星晨有约演艺吧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未发证)

530427130002

杜天程

7

新平动力演艺会所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530427130001

唐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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