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文物局关于富春街传统民居建筑群的招租公告


来源:新平县文物局 时间:2025-06-11 08:06   点击率:4打印】【关闭

为推动文物建筑的合理利用与保护,依据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对富春街传统民居建筑群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文物建筑基本情况

)位置信息

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五桂社区富春街73,周边交通便利,位于县城东北方向

(二)建筑概况

该文物建筑始建于民国二十九年(1940),占地约647平方米,坐北朝南,采用“四合五天井,走马串阁楼”形制,是典型的“一颗印”建筑。建筑群主体沿中轴线对称分布,由正房、倒座、东西厢房及耳房共24间房屋构成三进院落格局,外围设围墙与门楼,内部通过廊道相连。现为省级文保单位。

(三)现状条件

目前文物建筑已完成修缮,主体结构安全稳固,可以合理活化利用。

二、租赁用途

需符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开设陈列馆、艺术馆、农村书屋等公共文化场所,也可利用文物建筑开办餐馆、茶社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进行文化展示、传统技艺传承和文创产品开发等,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得从事破坏文物建筑结构、危害文物安全、产生环境污染或不符合文物保护规划的经营活动。

三、租赁主体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熟悉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承诺遵守文物保护规定。

(四)能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相关空间场所的打造,比如新型文化空间。

四、报名与评选

(一)报名时间

2025611日起至2025617日止。

(二)报名材料

1.提供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机构简介、切实可行的文物保护经营规划方案。

2.所有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字确认),一式两份提交至新平县文物管理所,同时提交电子版至QQ邮箱:1753977971@qq.com

(三)评选方式

由新平县文物管理部门、相关专家及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者的资质、文物保护经营规划方案、租金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承租人。评选结果将在官方网站、大美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 联系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2. 联系人:高玲梅

3. 联系电话:0877-7013863  

4地址:新平县文物管理所(新平县顺城街1号民居)

、其他事项

1. 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新平县文物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物局

                             202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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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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