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诚信旅游我带头”倡议


来源: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5-10-31 11:10   点击率:5打印】【关闭

诚信是旅游业发展的生命线。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和旅游市场整治相关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的诚信旅游消费环境,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向全市旅行社、导游及相关从业人员提出“诚信旅游我带头”倡议如下:

一、坚守底线,拒绝“低价游”。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及“零负团费”等违法违规经营模式,不以虚假宣传、低价竞争手段招揽游客,确保旅游产品价格与服务质量相符。

二、规范行程,杜绝“购物游”。严格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不擅自增减旅游项目、变更行程安排。不组织、不参与以购物为主要目的的旅游活动,确保游览时间与质量。

三、尊重游客,严禁强制购物。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强制或变相强制购物、诱导消费、欺客宰客行为。充分尊重游客的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营造轻松、愉悦的旅游氛围。

四、诚信服务,提升专业素养。导游人员应持证上岗,主动向游客出示相关证件,恪守职业道德,提供热情、周到、专业的讲解与服务,不误导、不欺骗游客。

五、接受监督,共建诚信生态。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媒体监督与游客评价,积极处理旅游投诉,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的和谐与稳定。

让我们携手并肩,以诚信立企,以服务兴业,共同擦亮玉溪旅游金字招牌,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上一篇:转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打造旅游消费升级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下一篇: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五一”假期文明旅游、诚信经营倡议书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